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員: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3〕302號)有關要求,積極減輕企業和就業人員繳費負擔,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階段性降低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各類社會組織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等)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降低為4.5%,靈活就業人員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降低為6.5%。
其余參保人員繳費標準仍按《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22〕1號)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自印發次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時,停止執行本通知。國家、省另有相關政策安排時,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